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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南京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申报开始

科小创 科创江北 2024-04-13


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促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,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扩散、流动、应用,根据《关于设立技术转移奖补资金的实施细则》(宁科〔2021〕34号)文件要求,现组织开展2022年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申报工作。



一、奖补对象及标准



技术转移机构

技术转移机构须为本市注册的,从事促成他人技术交易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,经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江北新区分中心(https://jiangbei.jstec.com.cn/)在线登记并开设店铺,主营业务包含技术转移服务,以在政府职能部门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。


对促成科技成果在本市转移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,按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最高2%给予奖励,每个机构单一年度奖励金额累计最高50万元
技术吸纳方


技术吸纳方须为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。
对技术吸纳方成功在本市转化成果的,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最高5%给予奖励,每家企业单一年度奖励金额累计最高100万元
技术经纪(经理)人


技术经纪(经理)人须在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登记。
对促成本市企业与在宁技术输出方交易的技术经纪(经理)人,按照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审定的、符合奖补条件的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最高1%给予奖励,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,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

技术转移机构奖补

1.南京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(技术转移机构)申报书(附件1);


2.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上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,技术合同应有合同登记编号,写有促成技术交易的技术转移机构名称,盖有技术交易各方公章;


3.技术转移机构促成技术交易收取佣金的转账凭证和发票复印件;


4.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复印件。


作为独立法人的高校技术转移中心,申报材料由所属高校统一审核盖章并出具相关证明,可不提供上述2-4材料。
技术吸纳方奖补

1.南京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(技术吸纳方)申报书(附件2);


2.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上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,技术合同应有合同登记编号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;


3.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复印件。
技术经纪(经理)人奖补


1.南京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(技术经纪(经理)人)申报书(附件3);


2.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上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,技术合同应有合同登记编号,盖有买卖双方公章,并写有促成交易的技术经纪(经理)人姓名;


3.技术经纪(经理)人促成技术交易收取佣金的证明材料,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;


4.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复印件。

三、申报方式


1.申报单位需在“宁企通·惠企综合服务平台”网站(http://nqt.nanjing.gov.cn/)完成单位用户注册、激活,获取单位申报账号(已有账号的单位不需重新注册)并对申报人进行授权。申报人登录“宁企通”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表,在申报系统中下载《南京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申报书》模板(详见附件1-3)逐项填写,完成后在系统中上传申报书(DOCX格式),佐证材料作为附件扫描上传。技术经纪(经理)人经所在事务所授权后,使用事务所“宁企通”账号进行申报。


2.符合奖补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,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、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,在线打印。纸质材料须与“宁企通”平台上传的保持一致,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。



四、相关要求

1.各申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,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。


2.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为当事主体履行技术开发合同、技术转让合同、技术许可合同2021年度财务实际到账的技术交易额。技术交易额是指从技术开发合同、技术转让合同、技术许可合同成交金额中扣除购置设备、仪器、零部件、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金额。


3.关联技术交易不在支持范围。关联关系包括技术交易各方有股权关系、同一实际控制人等。同一技术交易,技术转移机构与技术经纪(经理)人不重复享受政策。


4.各申报主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负责。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和现场考察,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,一律取消奖补资格,并实行追溯追责机制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,对相关造假行为依法依规纳入科技信用体系。


五、其他事项


1.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17:00,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5日17:00逾期不予受理。


2.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,按照申报书内容顺序统一编制页码,依次装订,并按要求签章齐备,一式两份,报送至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(凤滁路48号)服贸大厦A座一楼大厅C105窗口,申报材料电子稿同步发送至邮箱774827621@qq.com。


联系方式
自主创新服务中心窗口 李雅静  88020854
自主创新服务中心        刘   洋  58856752


附件
1.南京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(技术转移机构)申报书
2.南京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(技术吸纳方)申报书
3.南京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(技术经纪(经理)人)申报书
4.推荐汇总表(技术转移机构)
5.推荐汇总表(技术吸纳方)
附件(1-5)


    来源 |中心市场资源部
编辑 |李澜
发布 |王婉
审核 | 魏映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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